往年大连理工大学本科辽宁招生人数,大连理工大学多少分录取往年

往年大连理工大学本科辽宁招生人数,大连理工大学多少分录取往年

往年大连理工本科辽宁招生人员数量?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130人,实质上计划人员数量以教育部核定为准。招生专业及科类要求详细内容查看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往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列表

大连理工大学多少分录取?

本科批普通类608 / 7551

本科批少数民族预科班607 / 7784

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595 / 10740

本科生物工程物+(化/生)618 / 5487

本科工程力学物+不限627 / 3926

本科电子科学与技术物+不限626 / 4070

省份 院校 科目 最低分 位次

北京 大连理工大学 综合 612 6353

天津 大连理工大学 综合 642 5483

河北 大连理工大学 历史 608 1731

河北 大连理工大学 物理 594 16046

山西 大连理工大学 理科 568 10858

内蒙古 大连理工大学 理科 547 6664

辽宁 大连理工大学 历史 604 2088

辽宁 大连理工大学 物理 590 13000

吉林 大连理工大学 文科 562 1333

吉林 大连理工大学 理科 573 4402

大连理工大学的录取成绩分数线是按照考试区域来划分的,大多数情况下需出现在题目中620分以上,但是,各个专业录取的成绩是有一定差别的,不是出现在题目中最低分完全就能够去自己想去的专业,热门考研专业报考的人员数量多,对应的成绩分数线就可以提升,冷门专业报考的人少,成绩分数线就可以降低。

基本控制线在630分上下。

大连理工大学青岛分校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往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大连理工本科招生工作的详细情况制定。本章程只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往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大连理工大学,英文译名为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为本科或者以上,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49年4月,196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设立研究生院。往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建设盘锦校区,该校区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详细指导思想建设,与主校区(含大连开发区校区,以下同)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往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第四条 大连理工本科招生分为主校区和盘锦校区2个部分,两个校区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学员填写志愿时应分别填写。主校区注册地点位置为辽宁大连市凌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0141;盘锦校区注册地点位置为辽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9141。两个校区颁发一样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五条 大连理工本科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大连理工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员及其家长、新闻媒体还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大连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要事宜;设立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与,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平日工作。

第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按照需组织建设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每个省份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在教育部的统筹具体安排下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守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最近几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形,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往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每个省份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每个省份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按照生源情况确定,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超出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批次)可一定程度上提升调档比例。凡进入调档线的学员,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针对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可以完成计划,则将剩下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裕省份(批次)。

第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和内蒙古,调档比例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超出招生计划的1百分之20,学校在同批次控制成绩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学员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员数量超过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学员;当第一志愿报考人员数量不够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学员。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学员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相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且分值不能超出20分。全部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具体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按照在每个省份份(批次)发布的招生计划(不含艺术类专业),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学员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成绩优先,遵守志愿”(即“成绩清”)的录取原则,也就是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当中没有设立成绩级差。投档成绩一样的情况下,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一样,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一样,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 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省份学员选考科目须满足我校有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每个省份份学员须满足所填写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每个省份份制定的相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

第十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有关招生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将分别独自代码招生,详细情况以每个省份发布为准。

第二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连理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与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有关专业统一代码招生,详细情况以每个省份发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有关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发布的往年有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往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学员体检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带上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主校区的英语【含英语、翻译】、日语、俄语专业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学员,报名考试上述专业的学员,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组织外语口试,学员须参与且成绩超过分数线。语言强化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有关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学员应慎重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和大连理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大多数课程使用全英文教学和考查,英语水平低的学员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建筑类专业的学习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无美术基础的学员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根据强基计划、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学员,入学后不可以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可以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第四章 入学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六条 主校区的微电子学院、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有关专业办学地址位置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生到大连市金普新区图强路321号报到;其他学部(学院)专业的学生到大连市凌工路2号报到。被盘锦校区(含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录取的学生,到辽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报到。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90天内,我校按照录取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那么,会按照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满足录取要求或在体检(涵盖高中毕业考试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专业受限者将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将重点对享受高中毕业考试加分照顾的新生、通过相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对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法通过欺骗取得高中毕业考试加分资格、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没有按规定公示相关资格身份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新生,全部取消学籍,并报告相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五章 毕业证书及收、退费

第二十九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本科毕业证书;满足《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开展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遵守属地原则,以辽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有关详细收取的费用标准通过每个省份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发布。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早一点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理工本科生学分制收取的费用管理暂行办法》计退剩下学费。

第六章 激励保证机制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已建立起超级强大而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及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证机制。在激励机制中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内外团体还有个人捐赠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在保证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还有国家、学校和社会爱心团体及个人设立的助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那天起生效。章程发布后,如果不小心遇到部分省份高中毕业考试招生政策调整,则我校将按照当地有关政策制定对应的录取政策,并另外单独发布。

第三十四条 相关大连理工本科生招生具体资讯,可电话号码咨询或在线登录招生官方网站查阅(咨询电话号码:0411-84708375,官网网址:https://zs.dlut.edu.cn),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的寄发状态可在线登录上面说的官方网站查询。盘锦校区的招生具体资讯也可以咨询盘锦校区(咨询电话号码:0427-2631678,官网网址:https://pjzsjy.dlut.edu.cn)。学校纪委受理举报电话号码:0411-84708306,举报邮箱:jjwbgs@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往年录取成绩分数线?

1、往年大连理工大学在山西本科一批A段理科录取成绩省控线为505,最低分为592。本科一批A段-盘锦校区理科录取成绩省控线为505,最低分为570。

2、往年大连理工大学在内蒙古本科早一点批A段理科录取成绩省控线为418,最低分为586。本科早一点批B段理科录取成绩省控线为418,最低分为577。

大连理工大学往年辽宁录取成绩?

大连理工大学在985的排名中,按物理的往年本科批次,首选物理的最低投档成绩分数线为590分,最低位置为13,000,名在全国985大学辽宁的最低投档成绩分数线,根据由高到低排序后,大连理工大学位列第33名,历史历在往年辽宁本科批次首选最低投档成绩分数线为604分,最低位次为2088名,在全部985大学投档成绩分数线按高到低的排序,大连理工大学位列第29名。

大连理工大学往年平均录取成绩590分。其它高校的平均成绩,东北大学577分。东北财经大学582分,大连医科大学550,大连大学544,沈阳师范大学549,大连海事大学581分,大连民族大学540,辽宁大学563分,辽宁师范大学559,沈阳工业大学545分

大连理工大学往年各专业录取成绩?

大连理工大学往年在辽宁历史类招生时,录取成绩分数线最低的专业为:商务英语。其对应的最低分为584分,最低分排名为218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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