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针对小学安全123制度和小学安全管理制度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小学安全123制度有一个初步认识,对于今年数据还未公布且时效性较强或政策频繁变...
小学教育
小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活动安全
学生遵循活动规则,不带上危险物品进行游戏(如:剪刀、玩具等尖锐物件),游戏中不做危险动作(如:头朝下滑滑梯、由下向上爬滑梯、不攀爬等),不未经同意私自离开集体,同伴间友好相处,相互谦让,不挤不撞,不(打、推、咬、抓)人。
2、生活安全
学生不动插座、电板,以防触电,不将手指放在门、窗处,以防夹伤,注意不玩水、火、肥皂还有消毒物品,学生入厕时不推不挤,以防撞伤、碰伤。
3、家庭安全
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还有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请家长积极配合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及家居生活安全与家居活动环境安全(如:烧伤、烫伤、触电、中毒、摔伤等预防教育引导工作)。
4、简单自救方式
识别特殊号码的用途(如110、119、120),同时学生不可随意播打这些号码。熟记自家住址、手机号、父母姓名等,训练引导学生识别方向,学生不要轻信陌生人,若一人在家,不可随意开门。碰见危险时,学生学会躲避(如:出现火灾时的自救方式)。学生多做力所能及的事,学会自理
防溺水制度,防拐骗制度 ,防食品安全制度
1记录平日安全工作,2安全责任落实,3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
1、不到平塘、水库等地捉鱼摸虾。
2、不给陌生人开门。
3、自己独立出远门时要先告诉家长一声在出门。
4、不可以再马路上追赶、打闹。
5、不要用湿手去摸插座。
6、不吃三五的食品。
7、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8、不去营业性的舞厅、网吧等地。
9、下雨天不可以再高大建筑物下避雨。
10、不打架斗殴,不骂人。
1、培养良好的班风。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读书姿势要正确,课间休息时不追逐,不嬉戏,不打闹。
2、做好班级卫生工作。每一个考生都要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仔细做好室内外、环境的清扫工作。注意饮食卫生,不在学校念书门口的小店,摊贩上购买露天食品。
3、自然实验课按老师规定的要求规范地进行实验操作,考生间要学会合作完成,课上不做危险性的动作。
16项安全制度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 定期检查火灾隐患,及时排除。
2. 熄灭燃烧物品的方式,让学生掌握并熟悉灭火常识。
3. 教育学生不需要在教室内玩火、放鞭炮等危险行为。
4. 详细指导学生使用电器、插座等进行安全用电,不要电器导致火灾。
5. 制定消防逃生预案,让学生掌握并熟悉正确的逃生方式。
6. 安装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运作。
7. 保持入口通道畅通,防止火灾时阻塞逃生入口通道。
8. 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消防演习,提升应变能力。
9. 勤于打扫教室,不要杂物堆积成为火灾助燃物。
10. 不允许在楼道、过道等公共区域摆放个人物品,不要阻塞逃生入口通道。
11. 安装火灾报警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12. 详细指导学生正确联系火警电话号码,报告火灾信息。
13. 勤于维护消防安全设施,保证其正常使用。
14. 具体安排专人负责学校的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15. 进行学生消防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学生对消防安全的认识。
16.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进行封闭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出现。
下面这些内容就是小学消防16项安全制度:
1. 熄灯检查制度:每天早上和晚上,班级值日生需检查窗户、门及电器是不是关闭熄灭。
2. 防火演练制度:每学期至少进行2次防火演练,提升学生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常备灭火器制度:班级办公室内要配备一部分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维护。
4. 消防安全告示制度:在教室、过道、入口通道等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告示。
5. 安全逃生预案制度:针对每栋楼房,都要制定出合理的逃生预案方案。
6. 电器管理制度:使用电器时要注意安全,不可以私拉电源或随意插头拔线。
7.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不允许带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8. 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制度: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引发火灾及伤害事故。
9. 食堂用火管理制度:对校园食堂的厨房和加工制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
10. 课外活动消防安全制度:针对校外组织的各种活动,要注重消防安全,制定安全方案和措施。
11. 安全电路配管制度:电线电缆一定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的程序布置和配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12. 不允许随意使用明火制度:不可以随意使用明火,如烟花爆竹和明火做饭等。
13. 管理宿舍用电制度:睡觉或离开宿舍前要关闭电器设备,保证宿舍电气安全。
14. 防范雷击制度:在雷雨天气,不可以在雷暴区域活动,尽可能远离高大建筑物、金属框架等。
15. 不允许私拉乱接电制度:不允许私拉电线、乱接电线,避免引发火灾和触电事故。
16. 不允许吸烟制度:校园内不允许吸烟,保持校园内空气清新。
下面这些内容就是小学消防16项安全制度:
1. 不玩火,不玩火柴,不玩烟花爆竹。
2. 不在室内使用明火,如蜡烛、烛台等。
3. 不在床上、沙发上、地毯上等易燃物品上使用电热毯、电热器等电器。
4. 不在电器旁边放易燃物品,如纸张、布料等。
5. 不乱拉电线,不乱插电器,不乱拆电器。
6. 不在电器上放水,不在水边使用电器。
7. 不将电器放在易燃物品上,如油漆、汽油、酒精等。
8. 不在阳台上晾晒易燃物品,如衣服、毛巾等。
9. 不将电器放在易碎物品上,如玻璃、陶瓷等。
10. 不在电器上放食品,不在食品上放电器。
11. 不在电器上放药品,不在药品上放电器。
12. 不在电器上放化妆品,不在化妆品上放电器。
13. 不在电器上放化学药品,不在化学药品上放电器。
14. 不在电器上放金属物品,如针、铁丝等。
15. 不在电器上放塑料物品,如塑料袋、塑料瓶等。
16. 不在电器上放易燃气体,如液化气、煤气等。
这些安全制度是小学生在平日生活中一定要遵循的,可以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出现。同时,学校和家长也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消防安全教育,提升孩子的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升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保证校内的各自不同的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入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实验室、电脑房、图书室等教学辅助用房,严格控制烟火,定期检查电路和防火设施。
对火源严格管理,定期检查和清理,保证消防入口通道畅通。
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师生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校园内宿舍、食堂、实验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允许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火灾事故出现。
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不允许销售无证明的食品和超过要求规定的时间变质食品。
小学生是家庭和社会的未来,安全是最基本的保证。消防安全更是不容小看的方面之一。小学消防16项安全制度可谓是保证学校消防安全的基石。以下为小学消防16项安全制度:
一、常备灭火器:明显标识、位置合理、操作简单。
二、备足灭火器:数量、类型、品质(含效期)适宜。
三、科学布局:按照学校实质上情况设计、周密具体安排。
四、监测烟雾,灭火系统自动报警:于设计时搭配系统达到。
五、命令中心:清晰明确、健全配套设施,应有专人负责。
六、消防设施配备:工程要求、消防机构备案要求满足。
七、电力系统:供配电装置应按规定保护,完好无损。
八、应急照明系统:自动开启,照度亮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九、逃生楼梯:数量、宽度、高度、尺度、楼层及疏散规定合理。
十、天井风口、室内、楼梯缝隙明查暗访排查消防隐患:每月进行检查。
十一、消防队组织保证:正常排班、人员数量、训练及装备满足要求。
十二、后勤物资保证:应急物资、后勤设施、安全宣传及教育设施齐全。
十三、学校控制政策:配套完善的制度规范、教育培训体系。
十四、与周边社区配合:制定消防援助协调机制。
十五、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内部全员有关人员担负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十六、事后总结归档:事故出现后马上情节报告,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及报告归档。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篇1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平日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拥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清楚火警报警电话号码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证校内的各自不同的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入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可以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针对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一定要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一定要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了解须知,并详细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出现。
6、校园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保证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可以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一定要常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保证安全。
9、不允许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教职工一定要以身作则,并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使用煤气,要掌握并熟悉正确使用方式,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保证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导致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篇2
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规则和程序稳定,保证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仔细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见工作,及时总结,持续性提升。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常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并熟悉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还有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常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证安全,但凡是出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奉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导致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但凡是发现,要马上制止。
3、按照相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并熟悉相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常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果发现超过要求规定的时间,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改替换药剂。
4、要常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常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开始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仔细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仔细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仔细考虑消防安全,保证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但凡是突然出现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但凡是突然出现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出现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规则和程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篇 1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 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使学 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需要每一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 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1 是指学校按照《消防法》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的16项消防安全措施和制度。2 这些制度涵盖:消防安全卫生制度、宿舍安全卫生制度、扑救初起火灾制度、疏散逃生制度、消防设备维护制度、火灾隐患排查制度等,旨在提升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保证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3 除了,学校还应该通过开展消防演练、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活动,加强学生对消防安全的学习和实践。
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不允许在教室内使用明火和燃烧物品;
不可以在教室门口、过道和楼梯间放置障碍物;
不可以私自拆卸或损坏消防设备;
不可以在教室内乱扔纸屑、废纸等易燃物品;
不允许乱拉电线、电源线;
不可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毯等易燃电器;
不可以在宿舍内乱堆、乱放物品;
不允许在过道、楼梯间等地方玩耍、奔跑;
不可以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不允许在教室内抽烟;
不可以将电器、插头等放在易燃物品上;
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
不可以私自修改电力设备;
不允许私拉电线接电;
不可以私自改变电气设备的用途和规格;
不可以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
通过这些安全制度的执行,可以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也可在平日生活中预防火灾事故的出现。
回答请看下方具体内容:1. 安全出口的标识和检查
2. 灭火器的使用和维护
3. 防范电气火灾的措施
4. 消防器材的存放和使用
5. 消防入口通道的畅通和检查
6. 防止火灾的电器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7. 节约用电,防止电线过载
8. 防止火灾的烟雾报警器的安装和维护
9. 烟火不允许在学校内燃放
10. 厨房和食堂的防火措施
11. 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12. 防火门的安装和使用
13. 火灾疏散的预案和演练
14. 电梯和自动扶梯的安全管理
15. 学校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
16. 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1. 小学消防有16项安全制度。2. 这些制度是为了保证小学师生的安全,这当中涵盖:制定灭火预案、保持消防入口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电气线路、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等。3. 除了这些制度之外,学校还可以开展消防演练、宣传消防知识等活动来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一、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每一年年初,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对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真真切切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专门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日间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注意事项》及各自不同的安全法律法规。要请来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才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升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种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见”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学校念书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保证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马上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入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改替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
中小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开展细则:
1、严禁学生带上火机、火柴等火源;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
2、严禁学生私自到水库沟渠游泳、捉鱼。
3、严禁学生私接电线,教室、宿舍的电线、开关产生问题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4、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超载车辆,在路上行走要遵循交通法规,不可以追逐、打闹、嬉戏。
5、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不可以乘骑不安全自行车。
6、严禁学生够买食用超过要求规定的时间、变质、有毒、有害食物。
7、严禁学生在教室、宿舍、楼道内追逐打闹,上下楼道按规则和程序行走,不可以拥挤。
8、严禁学生带上管制刀具。
9、严禁学生聚众滋事、打架斗殴。
为了进⼀步加强和改进中⼩学、幼⼉园学校安全管理⼯作,真真切切保证⼴⼤师⽣⽣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规则和程序,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按照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质上,特制定中⼩学、幼⼉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健全安全管理⼯作机制和保证体系。
2.落实安全带班、值班和门卫制度。
3.教学这个时间段的安全⼯作。
4.安全宣传教育⼯作。
5.⼤型活动和劳动实践安全⼯作。
6.寄宿⽣安全⼯作。
7.交通安全⼯作。
8.消防安全⼯作。
9.卫⽣、保健⼯作。
10.关爱特殊群体学⽣,做好家校联系⼯作。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 2006年6月3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证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规则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守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加、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涵盖: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持续性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出现后开始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开展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需要根据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需要积极参加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需要根据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方罗列出来的职责:
(一)全面掌握并熟悉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查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详细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详细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尽早知晓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专门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持续性提升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详细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帮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需要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方罗列出来的职责:
(一)了解掌握并熟悉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详细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规则和程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详细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帮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方罗列出来的职责:
(一)检查、详细指导学校卫生疫情防控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方罗列出来的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需要依法责令马上排除;
(二)详细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任何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偏;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有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需要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有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 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需要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有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形,提出详细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需要对校园周边的相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促进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 举行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需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方罗列出来的职责:
(一)保证学校满足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满足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满足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行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需要依法维护学校周边规则和程序,保证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证。
有条件的,学校举行者需要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需要遵循相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出现事故。
第十六条 学校需要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需要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需要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不允许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不允许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进校园。
学校门卫需要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可以真真切切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需要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具体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需要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改替换;维修、更改替换前需要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处理或者没办法排除的重要安全隐患,需要及时书面报告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学校需要在学校念书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出现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用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需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针对政府保证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平日维护,保证其可以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入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入口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需要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本次要求规定接受相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改替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需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循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证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需要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需要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址位置。
第二十三条 学校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证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需要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需要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需要检查核验预防接种证。学校需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需要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未经同意私自离开学校情况、还有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还有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需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好好保存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需要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需要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需要采用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针对用于接送学生的,需要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定要检验用校车需要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可以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需要身体健康,具备对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 学校需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平日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形。
安全档案作为开展安全工作目标考查、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平日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平日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遵守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与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需要满足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还有接受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一定要采用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证。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大型集体活动,需要采用下方罗列出来的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专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具体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对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需要根据《学校体育工作规定》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按照教学要求采用必要的保护和帮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需要规避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还有其他大型学生活动,一定要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需要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需要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可以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需要合理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具体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开学校以前,学校需要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可以组织学生参与抢险等需要由专业人才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可以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可以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可以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通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需要满足对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可以聘用因有意或恶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需要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可以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需要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念书学习和生活这个时间段,需要遵循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可以从事危及自己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需要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需要给予一定程度上特别要注意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要在学校念书学习的学生,需要休学,由监护人具体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 学校需要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升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 学校需要在开学初、放假前,专门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需要帮学生尽早知晓有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 学校需要针对不一样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需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 学校需要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并熟悉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需要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并熟悉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需要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并熟悉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升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需要按照当地实质上情况,专门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按照当地实质上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各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需要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并熟悉避险、逃生、自救的方式。
第四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还有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一对一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一对一辅导员需要帮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查内容。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需要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 学校需要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并熟悉安全救护常识,学会详细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式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 学生监护人需要与学校相互配合,在平日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规则和程序;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需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不允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学校念书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还有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需要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规则和程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需要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按照需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需要按照需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规则和程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需要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不允许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不允许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网络网络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络网络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同意私自设立的网络网络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需要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 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 在出现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要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需要马上开始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用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证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 校园内出现火灾、食物中毒、重要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还有自然灾害时,学校需要开始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加抢险、救助和防护,保证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 出现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需要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开展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 出现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需要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属于重要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在每一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 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需要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要安全隐患没来得及时采用措施的,相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需要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出现重要安全事故、导致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出现事故后没来得及时采用一定程度上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不报、谎报或者缓报重要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际上施规定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途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规则和程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最终刑事责任;导致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担负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规定还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外单独制定。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持续性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出现后开始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开展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为保证校车的行车安全,真真切切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请看下方具体内容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必须要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循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这个时间段不可以饮酒。
5、常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常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出现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自不同的车辆若是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出现,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及时做好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主管领导和园长联络帮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主管理领导报告。
4、意外事故导致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质上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出现交通事故后,如果确实需要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平日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独自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
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早一点报告学校,经主管领导和校长同意并进行签名确认就可以。由校长记录公里数,主管领导会同司机一起进维修厂,不然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一定要认真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不然马上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具体安排检修。
四、司机平日工作规定
1、一定要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这个时间段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一定要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公告学校。
五、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一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日间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常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一定程度上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不是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马上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够,应马上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园长签名,财务方报销。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马上检修,不会检修的,应马上报告学
校,并提出详细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接送学生回来,按指定地址位置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不是遗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学校办公室。
7、对车辆的各自不同的证件的有效性常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五晚上23点前一定要睡觉(情况特殊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循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有意或恶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能以报销。违章导致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未出车时,司机可以在办公室或门卫室,随时等候出车。
13、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具体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情况特殊不可以及时返回,应马上公告学校,并说明原因。
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址位置保管,并把钥匙交到办公室,不准私自用车。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可以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不然,一切后果自负。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可以驾驶学校任何车辆,不然,一切后果自负。
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为使教学规则和程序、生活规则和程序正常开展,保证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⑵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培养“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⑶结合“安全教育月”,紧跟“注重防范、自救互救,保证平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⑷校内安全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过道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1)要注意交通安全,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没有12周岁的儿童不可以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可以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2)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可以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库游泳。
(3)要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不可以玩火和乱摸乱动电器。
(4)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可以与陌生人外出。
(5)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⑹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⑺坚持门卫制度。治安人员要根据学校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出现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作,仔细吸取教训。
⑼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一、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区教育局各科室按职能负责所管理的学校及园所的安全工作。每一年年初,区教育局、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对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真真切切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专门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日间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注意事项》及各自不同的安全法律法规。要请来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才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升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种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见”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学校念书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保证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马上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学校要设立警戒标志。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请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保证接送学生车辆车况好,驾驶人员素质高。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入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改替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出现。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氰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要满足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获取卫生疫情防控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才可以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学校念书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教育学生不可以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健康查体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门口不可以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可以开办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全部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可以接待未成年人。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要特别加强女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仔细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四、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一定要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途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出现。不允许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庆典活动和大多数情况下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与的大型庆典活动,一定要报请区教育局批准。
五、学校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报告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公告》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1日上报前一月安全情况。学校出现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可以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区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中小学安全检查采用区教育局领导包镇街道的包片负责制。检查依据《山东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集中检查时制定检查概括地叙述纲目、要点的公文,其他检查采用不答招呼、随时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结束后,在内容框中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受检学校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限期整改,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
七、安全工作考查制度
区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查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小看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凡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全部取消本年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根据《国务院有关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各自不同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仔细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三、责任人要培养“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出现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职责及时果断处理,将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出现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按照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涵盖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引导工作,确定安全教育专题,落实教育责任,做到常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课。坚持“课时、计划、教师、考试教材”四落实,保证安全教育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
三、学校安全专题教育内容涵盖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养成、安全防范、心理健康、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练、紧急情况处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讨等。
四、学校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大会,班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午会。碰见特殊时期,如春季、秋季、开学、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学校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出安全纪律与预防要求。
五、班主任每周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养成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针对的帮教措施。
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一年作专题法制报告很多于2 次。
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全体教师一定高度重视,以保证学校教学规则和程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一定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常常宣传介绍,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可以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可以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出现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相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担负;
四、教师要及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这个时间段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导致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可以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不然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取的费用,教师不可以自立项目收取的费用,更不可以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避免导致安全事故;
六、我们全体学生应积极参与“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相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及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及时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门卫负责正常教学规则和程序的维护,严格遵循其职责,不要事故的出现;
九、若出现重要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6
一、管理目标:
加强教育,责任管理,防患于未然。
二、责任及分工:
1、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马国智(校长)
2、详细落实工作,既全校性的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海世虎(副校长)
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详细措施
(一)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详细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做好路队护送工作,由值周领导负总责,各班主任各负其责,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登记。
3、活动时间学生不可以随意出校门。
4、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老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5、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学校念书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6、学生全部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 严格预防传染病。
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在预防传染病的很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指定对应措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用对应措施。
4、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按照分工,自始至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出现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产生传染源的概率。
5、值周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 严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阅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学校要与校园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作,有必要时还需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 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学校要以《教学楼管理“十不准”》以自己为先锋严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从而为标准,大力加强宣传,以百倍的警惕性严防各自不同的意外事故的出现。
2、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各班一定要按学校规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师要仔细值勤,各对应的授课教师管理好本班学生,严防拥挤、推搡、滑倒、学生逆行等情况。
3、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情况,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冬季时间楼梯、楼道要尽可能少洒水,教师不可以随意从办公室向外泼水,以防结冰。
(五) 防火、防漏水、防煤气中毒。
1、各班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让学生提升思想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让学生具备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识;抢救常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2、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假设有情况特殊必需外出,带队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3、“三防”内容要成学校每一次家长会宣传的重要内容。
(六)及时、彻底地排除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由校领导牵头,对学校内外全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该学校处理的学校处理,该老师处理的老师处理,该社区和群众处理的就让社区和群众处理,应该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时、彻底、全面,学校主管领导一定要将检查落实工作做好,处理不了的,还需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隐患排除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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