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3年招生简章,单招本科怎么报名考试

华东师范大学23年招生简章,单招本科怎么报名考试

华东师范大学23年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真真切切维护学校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质上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第三条学校法人注册地点位置是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2362。学校担负本科学教育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另有闵行校区,地点位置为上海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2341。

第四条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本科毕业证书;满足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华东师范本科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有关校领导还有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平日工作。主要职责有:

1. 执行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还有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相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开展细则;

2.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编制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学员和家长讲解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 组织开展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对应职责;

6.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录取新生复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员、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收取的费用

第九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每个省份份学员人员数量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原因,确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员数量及相关报考要求由每个省份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发布。每个省份级招生机构发布计划中不包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处理同成绩学员录取等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收取有关费用。这当中:

1. 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5500元/年,第三、四学年为16000元/年;其他专业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为7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3. 对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中央财政担负其在四年学习这个时间段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能超出招生计划的1百分之20;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能超出105%。

第十三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这当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能超出20分;该加分在投档、具体安排专业时均适用。全部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可以用于不具体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普通类批次专业录取采取“成绩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中毕业考试成绩。

预科批次专业录取采取“成绩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汉语文、民族语文、数学单科高中毕业考试成绩。

艺术类和体育类批次专业录取采取“成绩优先”原则,同分处理原则根据对应专业招生简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可以再征求学员意见,详细原则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 针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达到学校投档成绩分数线且被投档的学员,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体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将会被录取。

2. 针对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预科录取批次,如果不小心遇到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可以满足同时录取时,根据第十四条同分原则进行录取或退档。

3. 针对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录取批次,专业调剂和退档按照对应的招生录取原则开展。

第十六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学员,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不够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学员,根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满足条件的非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仍不够,将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会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够则将剩下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很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指出: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可以录取的专业: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2.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可以录取的专业:除上面说的第1条(色弱)不可以录取专业外,还涵盖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 不可以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学员下方罗列出来的专业不可以录取:除上面说的第1、2条(色弱、色盲)不可以录取专业外,还涵盖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学员如有身体状况不合适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新再来考虑是不是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我校在内蒙古采用“成绩清”(即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省份学员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等招生原则

1. 报考强基计划的学员招生录取办法根据学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有关政策执行。

2. 报考综合评价批次的上海学员招生录取办法根据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教育部、上海有关政策执行。

3. 报考艺术类专业学员的招生录取办法根据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有关政策执行。

4. 经学校考查合格取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学员的招生录取办法根据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有关政策执行。

5. 经学校考查合格并取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学员的招生录取办法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有关政策执行。

6.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学员按发布的《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员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一样,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统考成绩、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中毕业考试成绩。

第二十二条填写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一定要与定向就业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省份相关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然将取消入学资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学员在学校正式录取以前,一定要将由学员自己、学员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不然学校不能录取。

国家优师专项计划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一定要签署《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不然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国家公费师范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一定要签署《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不然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上海学位委员会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双学位),通过高中毕业考试在部分省份招生,发布招生专业为依托培养专业1,依托培养的其他专业发布在招生专业备注或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中。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其他事宜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上海还有学校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我校招生以按专业大类和按专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招生专业(类)以华东师范本科招生网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我校建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各种方法相结合的资助体系,通过资助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入口通道,新生没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按照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对应的资助,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那么,会按照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员,将依据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如果发现在高中毕业考试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官网网址:www.ecnu.edu.cn;招办官网网址:www.zsb.ecnu.edu.cn;微信公众号:ecnuzsb,咨询电话号码:021-622322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号码: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发布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政策有调整,我校将作对应调整。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单招本科怎么报名?

1、 单招报考之前一定要去进行高中毕业考试报名;单招院校每一年都是会公布单招报考时间,在单招报考时间上用今年高中毕业考试号在你为了报名的院校或是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考,一定要掌握并熟悉好時间,一定不能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然是不可以办理补考的。

2、单招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直接在线报名,或者到学校现场报名。在线报名成功后面完全就能够直接在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报名信息了,还可以打印纸质版准考证出来。专升本考试难在英语,英语考试没过,专业考得再好也没用。英语科目是必考的公共科目是水平考试,要靠平日间积淀,英语水平要求要达到三级以上才有把控掌握!

3、如您是社会学员,请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咨询报名有关事宜。是不是报考了单招聘考试试就不需要参与统一的高职考试了?差不多是正确的两次考试时间全部在一起的。还这两门考试的试题的范围和难度都差距非常的大,故此,学员要注意报考和学习,还学习一定要有针对性。

2023本科院校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

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员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详细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地点位置为上海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2340。

第三条 上海交通本科招生采取上海交通大学(国标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都是上海交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满足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平日工作。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详细负责医学院招生的相关事务。

第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学员、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每个省份(区、市)学员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校各专业人才才培养需、学员对各专业的认可度、近几年计划具体安排等原因确定分省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每个省份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向社会发布。上海交通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每个省份(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能超出105%。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能超出1百分之20。上海交通大学在内蒙古按成绩优先原则(成绩清)进行录取。上海交通大学在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中毕业考试改革方案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每个省份(区、市)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学员的政策性加分,同一学员如满足多项增多成绩投档条件的,只可以取这当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而且不能超越20分。全部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可以用于不具体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上海交通大学认定的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候选人,根据公示的政策进行录取,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省市学员需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进档学员,按成绩优先、遵守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没有设立成绩级差。进档学员中,投档成绩一样时,优先录取有关科目成绩高者。有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数学、外语、语文(“综合评价录取”、“强基计划”等招生类型的同分排序根据当年对应简章规定执行)。上海交通大学在专业录取中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每个省份(区、市)全国性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且分值不能超出20分。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不够的情况下,上海交通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学员,根据投档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据对应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若满足条件的非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仍不够,将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会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够则将剩下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3年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为服务国家重要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所属方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科学)继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有关专业,同时将在工科专业中开展工科荣誉计划(不改变学籍)。2023年我校部分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实行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详细专业。大多数情况下在入学后,按照学员志愿、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及学校有关测试与规定,在所在平台、院(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与护理学专业,仅录取填写其专业志愿的学员。

第十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国标代码10248)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8)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的招生类型、专业外),可以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详细细则以教务管理部门发布为准)。

第十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都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中毕业考试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日语、德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等专业外,都主修英语。

第十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六部委不需要考试运动员等招生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制订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录取中的要求详细内容查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开展细则》。

第二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那么,会按照照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国家规定和上海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1)大多数本科专业:人民币5000-6500元每人·年(不含(2)-(7))。

(2)软件工程专业人才民币400元/学分。

(3)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每人·年。

(4)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75,000元每人·年。

(5)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45,000元每人·年。

(6)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每人·年。

(7)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根据分流专业标准收取的费用。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每人·年。

第二十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种奖助学金,并且还可以为不同的人群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真真切切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第二十四条 咨询和联系

我校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点位置:上海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2340

咨询热线:(021)342023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

http://admissions.sjtu.edu.cn/

电子信箱:zsb@sjtu.edu.cn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点位置(重庆南路校区):上海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2325

电话号码:(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官网网址:http://www.shsmu.edu.cn/

微信名:交医招生

微信公众号:apply_SHSMU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号码:(021)34206217

第二十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最终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那天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欢迎报名考试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插班生招生简章2023?

按照上海教育委员会有关2023年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相关公告精神,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插班生招生试点工作。

一、考试报考条件

2023年上海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学校念书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不含高中毕业考试艺术类学员、体育类学员、保送生、互联网生、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中本贯通和港澳台侨生等),且同时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参与过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满足上海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插班生条件,经学生学籍所在普通高等学校同意;

3.身体健康,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

4.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成绩优秀(一年级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品德优良。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详细内容查看附表1。

三、报名办法

1.网络在线报名

登陆上海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http://www.cbs.fudan.edu.cn/registers/login报名,网络在线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5月18日。

报名流程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在线登录上海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申请报名号(请学员一定牢牢的记在心里,不能忘了网络在线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打印纸质版准考证、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

(2)按系统要求完成基本信息在内容框中填写,并在申请报考大学的列表中选择华东师范大学;

(3)按照我校报名流程提示操作就可以。每人只可报一个专业。

(4)使用电脑或手机在线上传以下报名所需资料(JPG或者JPEG格式):

a.报名表(报名表须自己签名并加盖现在针对读高校教务处公章);

b.学生证;

c.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d.《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录检表,须原深造念书高校招办或档案馆盖章)。

2.材料审查核验及打印纸质版准考证

材料[审核通过]的学员,于5月25日在线登录上海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打印纸质版准考证。

四、考查科目及时间

1.初试(笔试考试):

每门科目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地址位置: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详细地址位置及须知详细内容查看准考证说明。

2.考研复试:含面试、笔试考试,详细内容查看附表1。考研复试时间为6月5日(暂定)、地址位置: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暂定), 详细时间地址位置以准考证为准。

五、录取原则

1.每个专业考研复试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最大招生计划数,根据初试两门考试成绩满分排序确定初试合格分数线(末位同分全进入考研复试)。

2.专业考研复试涵盖笔试考试和面试,考研复试成绩按笔试考试占百分之50、面试占百分之50合成,满分200分。考研复试成绩低于120分的学员不可以录取。

3.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考研复试成绩】为依据,确定预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一样,根据考研复试成绩排序。

4.被预录取的学生需要提供当年高中毕业考试录取的《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录检表,须原所在高校招办或档案馆盖章有效)和一年级深造念书全部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经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标或没有参与过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等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都将被取消预录取资格。

5.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上海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获发正式录取通知,按“插班生”途径转入我校有关专业深造念书(部分专业须从一年级深造念书)。经批准升入我校深造念书的学生,可获取我校学籍。

6.插班生录取学生进校后不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六、须知

1.申请材料需要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学员出现不利影响的重要事实的,插班生招生途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过审查后发现弄虚作假,那么,会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学员继续参加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取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体检不满足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的,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合适专业。

3.招聘考试信息通过华东师范本科招生网公布,不可以再另外单独公告。学员报名后应随时关注官方网站信息;没来得及时查询官方网站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学员担负。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插班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不举行任何形式的临近考试前一对一辅导班。

5.若教育部或相关部门2023年有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上海教委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学校考查工作和防疫要求可能视本地防疫情况作出对应调整,到时候会在学校招办官方网站公布公告信息。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插班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要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号码: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联系方法及其他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点位置: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202362)

咨询电话号码: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本科招生网:http://www.zsb.ecnu.edu.cn

网络在线报名审查核验大多数情况下多久?

网络在线报名审查核验,大多数情况下来说,提交完报名信息,后面的24小时内就可以有审查核验结果,假设审查核验结果不通过,上面会有提示,告诉你那个地方需更改,你根据要求重新在内容框中填写资料提交,注意要及时,因为报名时间一半就3天,假设你更改时间太晚,就可以影响最后审查核验时间,假设没用及时,就可能错过了,关闭了报名审查核验入口通道就没有办法咯!

南开大学2023本科招生简章具体是什么时候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开展意见》(国办发〔2023〕6号)、《教育部办公厅有关在普通高等学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公告》(教高厅函〔2023〕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3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能超出50人。专业设置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培养学院

所在学校念书区

软件工程

50

软件学院

泰达学院

二、招生对象

2023年南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生,还有2023年、2023年南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现在暂时还没有就业的往届生都可以申请。报考学生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分属不一样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详细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在线登录教育部官方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进行账号登录并查询。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7日下午17:00,以我校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发送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无效。

2、报名方法: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 nksoftware@126.com,电子邮件标题为“第二学位+姓名+联系我们请拨打电话”。

3、报名所需资料:

(1)《南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学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定要同时发送word版本电子版、还有打印后学生手写自己签名后再扫描的PDF扫描件)。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JPG或者PDF格式)。

(3)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JPG或者PDF格式)。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方法详细内容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5)最近几天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以上材料一定要齐全且满足所报专业的考试报名条件,不然报名无效。申请者不管是不是被录取,报名所需资料均不能以退回。以上材料压缩打包,以附件的形式使用电脑或手机在线上传,压缩文件命名方法“第二学位+姓名+联系我们请拨打电话”。

四、考查录取

我校将会针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确定进入考查的申请人。考查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我校依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南开本科招生网公示,经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后发放南开大学录取通知。

考查拟于8月2日进行,详细时间和具体安排按照申请情况定下来以后另外单独公告。

五、报到与培养

1、新生报到。录取学生在录取通知规定日期到校报到。没有按时报到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学籍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派遣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针对以应届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不可以转专业。

3、课程设置。第二学士学位设置针对的教学计划,主要涵盖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专业选修课程需完成规定的学分,原则上不具体安排专业实习。

4、颁发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南开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可以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真实,出现弄虚作假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其他

1、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申请人,涵盖伪造通过欺骗取得我校考查资格等情形,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对应资格,同时通报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带上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没办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没办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默认为放弃入学资格。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位招生考试相关工作,不举行任何形式的一对一辅导班或招生培训活动。

5、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整个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号码: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6、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根据新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号码:13802175920 姜老师

八、本简章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内蒙古函授本科报名入口网站?

学员在线登录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考试报名官网入口,进入成人高中毕业考试平台,或直接在线登录http://222.85.224.189/,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意向志愿”。

成人高中毕业考试大学专科报名时间:每一年一月初到九月报名流程:1月—7月:在内容框中填写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参与一对一辅导班学习备考;

8月10号到20号左右:网络在线报名;8月20号到月底30号左右: 招办现场信息确认;10月20号到月底30号左右:参与全国统一入学考;12月1号到10号左右:成绩查询、网络在线录取。

https://www.nm.zsk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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